股票代码:
状态:起诉准备阶段
诉讼时效:
据索赔168网信息:涉信披违规被立案
2018年12月28日晚间,康美药业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80199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数据统计显示,公司从1月2日到12月28日期间,其股价从22.06元跌至9.21元,跌幅高达58.25%,腰斩过半。期间,康美药业的股价多次出现“闪崩”,如10月16日开始连续三日跌停,此后股价又阴跌不止,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受损投资者可准备索赔材料
郝小青律师提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康美药业极有可能最终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的索赔条件目前暂定为:在2018年12月28日(含当天)之前买入康美药业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2日(含当天)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具体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的处罚文件进一步明确。
资料显示,2018年9月30日,康美药业的流通盘超过44亿股,股东人数超过9万户,根据股价走势,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不在少数。证券索赔网现公开向购买过康美药业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预征集诉讼委托,代理投资者索赔。
投资者欲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证明、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康美药业股票打印至卖光之日或至今),律师将为投资者免费计算损失,如符合条件,将提供下一步的资料。
投资者可以点击加入维权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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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明细对账单》;
您可以到访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递交证据材料给郝小青律师团队,异地投资者也可以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不告不究”是国内证券民事索赔的惯例。当前民事赔偿诉讼已成为维护股民正当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切勿在沉默、观望和不作为中错过诉讼时效,而白白丧失索赔损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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